8. 停车场
停车场是停车和旅客上下车的场所,有停车区域及车道两部分,车道与匝道等的连接路相接,将汽车导入停车区域的同时,并留有停车时掉头或倒车所必须的场地。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心城市不断在向周边辐射,轨道交通建设的紧迫性也在增加。连接路根据为之服务的公路标准和所在地区,按互通式立体交叉及设置休息设施的匝道或按平面交叉部分的设计标准设计。
路锥生产,路锥批发,路锥销售,云南路锥哪家好,就选昆明渝西劳保用品,质量保证,欢迎新老顾客!
破坏交通设施罪
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 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广泛应用于清除纺织上浆、食品发酵、生物、石油化工、造纸、工业清洗、涂料、乳胶、污水处理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泡沫。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
认定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出于不法占有的目的,盗窃交通设施(如盗窃铁轨上的枕木,偷割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缆,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电气设备上偷拆电子元件等),从而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与盗窃罪容易混淆。为缓解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困境,政府已大力号召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两者虽然都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但前者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