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的特点 1. 功用性 标识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识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 2. 识别性 标识的特点是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识的主要功能. 3. 显著性 显著是标识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识外,绝大多数标识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 4. 多样性 标识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型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 其应用形式,不仅有平面的、立体的,具象、意象、抽象图形构成的,还有以色彩构成的。多数标识是由几种基本形式组合构成的。 5. 艺术性 经过设计的标识都应具有某种程度的艺术性。既符合实用要求,又符合美学原则。我个人提倡张扬个性。一般来说,艺术性强的标识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 6. 准确性 标识无论要说明什么、指示什么,无论是寓意还是象征,其含义必须准确。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