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1. FAO/WHO规定:可用于葡萄干,用量为5g/kg;食用冰和加冰饮料为50g/kg(单用或与甘油合用量)。
2. 用于食品的参考用量为软饮料,1.3g/L;冷饮,70g/L;糖果,21g/kg;焙烤食品,50g/kg;布丁类,8g/kg;糖衣,0.5g/kg;顶端裱花,280g/kg。
除用作甜味剂以外,山梨糖醇还具有保湿、螯合金属离子、改进组织(使蛋糕细腻、防止淀粉老化)的作用。用量 山梨糖醇(液)可按生产需要用于雪糕、冰棍、糕点、饮料、饼干、面包、酱菜、糖果。糕点,用量为5.0g/kg;鱼糜及其制品,0.5g/kg;豆制品工艺用、制糖工艺用、酿造工艺用,胶基糖果,油炸小食品、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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