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合同签订后7天,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由需方确认。屋脊式除雾器设备厂家
4.1.5 从订货之日至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屋脊式除雾器设备厂家
4.2 除雾器的性能保证
4.2.1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规范书第2、3节的要求。
4.2.2 除雾器性能考核项目(不限于):
除雾器的运行满足本技术规范提出的相关设计参数要求。主要保证值如下,但不限于此:
1)在不考虑除雾器前后的涡流影响,供方应保证在设计烟气流速下两级除雾器总压力zui大损失不大于150Pa。
2)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不得超过50mg/Nm3(干基、标态)。
3)除雾器冲洗水耗量参见技术数据表。
4)除雾器系统所有设备引起的阻力降均应包括在内。除雾器采用在线冲洗方式。
5)所有PP材质部件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45000小时。
6)除雾器应该在FGD装置没有停机清洁的情况下能连续运行 12000 小时。
7)供方应保证大修周期不低于5年。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8)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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