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增白剂(fluorescent brightener)是一种荧光染料,或称为白色染料,也是一种复杂的有机化合物。它的特性是能激发入射光线产生荧光,使所染物质获得类似萤石的闪闪发光的效应,使肉眼看到的物质很白。
人类从理论上阐述荧光现象是在1852年,当时Stokes提出了被后人称为Stokes定律的理论。1921年Lagorio观察到荧光染料发出的可见荧光能量低于它所吸收的可见光能量,为此,他推论:荧光染料具有将不可见的紫外光转换为可见荧光的能力。他还发现天然纤维的白度可通过用荧光物质的水溶液处理而提高。1929年Krais 采用Lagorio的原理证明,将泛黄色的人造丝浸入到6,7-二配糖体的溶液中,干燥后发现该人造丝的白度有了很明显的提高。
回收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色彩调理剂,具有亮白增艳的作用,广泛用于造纸、纺织、洗涤剂等多个领域中。荧光增白剂约有15种基本结构类型,近400种结构。中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添加的荧光增白剂有两种类型: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如CBS等)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如33#等)。
荧光增白剂作用原理是吸收光线中不可见的紫外光,并发出可见的蓝光,与织物发出的黄光进行叠加后,互补形成白光,使织物发出的白光增加,肉眼可感觉到白色织物明显变得亮白,这就是亮白效果。荧光增白剂可以吸收不可见的紫外光,(波长范围约为60—380 nm),转换为波长较长的蓝光或紫色的可见光,因而可以补偿基质中不想要的微黄色,同时反射出比原来入射的波长在400——600 nm范围的更多的可见光,从而使制品显得更白、更亮、更鲜艳。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