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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猛增十多倍原是水表有问题

2025年04月26日 09:27:49      来源:开封市盛达水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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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扣取两个月的水费53.20元,12月扣取上一个月的水费竟变成了376.74元。不到一年的时间,水费相比猛增13倍多。虽然有消委会介入调解,蒋先生***终也只得到了124.30元的退款。记者昨日从福田区消委会获悉,因水表发生故障漏水而产生的水费,消费者往往面临难以索赔的尴尬境地。

 

   家住下步庙南区的蒋先生在投诉信中写道,2011年1月和3月两次扣费的情况显示,家里每个月的水费大概平均在30元左右。而5月扣费金额却突然飙升到386.40元,相当于上两个月月均使用水费高达193.2元,相比增幅高达6倍左右。此后的7月、9月、11月三次扣费金额均超过了300元,收费***高时达416.30元。

 

   期间,蒋先生多次联系水务公司上门检查,曾换过水管、检测过水表,***终的回复仍是“没问题”。到了12月,在蒋先生的要求下,水务公司为其单独计算了之前一个月的水费,结果竟高达376.74元,是当年年初单月所收水费的14倍多。12月26日,蒋先生再次联系水务公司要求上门检测水表,12月28日,该公司给出的检测结果为“水表不合格”。对此,水务公司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以12月28日的检测报告中检测的误差来计算水费及相应的排污费,并退回与***后一次抄表相差的水费及排污费共22.80元。但蒋先生认为,该公司应退回半年来他多交的水费。

 

   接到投诉后,福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即展开调查。经与被诉方水务公司客服中心及负责人联系,得到的解释是这种情况属于“表后漏水”,可能由于马桶或管道等原因引起漏水没有及时发现所致。经调解,该公司负责人***终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多只能退回消费者124.30元。蒋先生对此无奈接受。

 

   对此,福田区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当水费发生突变时,要仔细检查家中的水管、马桶、水表等是否出现异常,并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检修,避免不必要的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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