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31日 10:04:48 来源:山东莱恩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5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食品、虚假宣传可食用、进口含食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餐食。
《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进口含食品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的,一律依法移送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组织专家开展健康解读,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据上海市场监管12月30日在公众号发布消息,2021年8月12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1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淘宝网某店铺购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据法律分析,金箔既不是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且金箔早在2001年被原卫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最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三条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金箔早在2001年被原卫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因此,广大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警惕食品安全风险,不食用有风险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食品,尤其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箔或其他不明物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